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的部署,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日县纪委通报四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分别是:
乔庄镇魏家庄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冯春生收回扶贫项目补贴未上交问题。2015年,魏家庄村村“两委”商议后,收回不符合“建设优质绿色水稻基地”项目要求的项目补贴20130元。冯春生一直将该补贴私自保管,直到镇纪委对上述事实核查期间,才将该款项上缴。乔庄镇党委给予冯春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纯化镇杨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杨圣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问题。2010年10月至2018年1月,杨圣田多次在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转让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造成涉案耕地种植条件被严重毁坏。县纪委给予杨圣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庞家镇刘寨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原主任刘登举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2012年,刘寨村会计股长漏记本村土地承包费80400元,后该款项被直接用于村务支出,时任刘寨村党支部书记刘登举对村会计股长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账务漏记问题。另外刘登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庞家镇党委给予刘登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兴福镇义和村党支部原书记任宁海违规收取违法占地管理费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任宁海经安排违规收取违法占地管理费27.7万元。2017年,在未召开相关会议讨论研究、未签订工程协议等情况下,任宁海私自联系他人承揽村工程。另外任宁海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兴福镇党委给予任宁海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上述案例表明,在我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的同时,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土壤依然存在,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纪律和规矩意识缺乏,脱离基础、脱离群众,滥用职权、与民争利,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威信和执政之基,与党的初心和使命背道而驰,必须严肃处理。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镇、村,责任压到基层。镇、村两级党组织要发挥关键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层层传导压力。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起行业监管责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建立健全防范的长效机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聚力扶贫、惠农、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以及基层干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刁难群众等重点问题,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