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副科级干部李锋钢违规收受消费卡问题。2014年、2015年春节期间,李锋钢先后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县纪委给予李锋钢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县博奥小学老师舒德亮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底,段某某因一名学生的转学问题向时任博奥小学体育备课组组长舒德亮寻求帮助。2020年春节期间,舒德亮违规收受段某某所送节礼。县纪委给予舒德亮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湖滨学区工作人员白玉忠等2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2014年3月至2015年8月,时任五鲁小学校长白玉忠,五鲁小学校委会成员、教务处主任舒曰利违规为教职工滥发津贴补贴。县纪委分别给予白玉忠、舒曰利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须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绝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改进作风,在抵制歪风邪气、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严明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专责,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能,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要充分运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作风建设流于形式,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不力的实行“一案双查”,对问题严重的实行“一案四查”,既要查直接责任,又要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通过从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