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全县民营企业强化清廉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6月13日,博兴县召开清廉民企合规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田春丽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宋岩波主持会议。
会上,县工商联、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宣读了清廉民企(商会)建设实施方案,介绍了“检察护企”、信用博兴(信用修复)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情况,并为四家清廉民企(商会)建设试点单位进行了授牌。
会议指出,清廉民企合规建设是企业切实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关键措施,是新形势下持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企业良性稳健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方面,更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国家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
会议强调,各职能部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要依托好试点企业,推动县工商联、商会、民企党组织三方联动,将清廉商会、清廉企业建设纳入“四好”商会评比、先进基层商会党组织评选标准,把清廉民企建设设作为商会和企业党组织生活规定动作,促进清廉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实处。民营企业要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沟通交流,支持地方发展,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行业清廉之风,真正助力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工商联主席安长东,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赵金凤,县检察院、县工商联、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分管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宣传统战委员、商会会长、秘书长,部分行业商会会长、县工商联执委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把清廉民企合规建设纳入“清廉博兴”建设整体部署,坚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常态化长效化,为加快建设“强富优美”现代化新博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