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5日,博兴县召开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现场观摩推进会议,县委副书记高梅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传科同志主持会议。县组织、财政、审计、农业农村、民政、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组织委员、分管农村财务工作的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
现场观摩阶段,与会人员先后到纯化镇裴家村、乔庄镇黄家村、陈户镇北相村3个试点村进行现场观摩,通过听取试点镇村党组织书记汇报、观看专题宣传片、查看公开栏等形式,详细了解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下一步深入推进此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集中会议阶段,兴福镇党委书记相军和锦秋街道党工委书记李国峰同志分别进行表态发言;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李海龙同志宣读了《关于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意见(试行)》;县委副书记高梅同志就在全县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进行安排部署。
高梅同志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作为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要求、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全面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的有效抓手和载体,切实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优化基层政治生态。要认真把握关键环节,通过科学确权、阳光晒权、规范用权,着力构建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纪检、组织、宣传、民政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张传科同志在主持讲话中指出,在全县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是做好县委巡察后半篇文章、扎紧扎牢制度笼子的一项有效举措,各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抓好工作落实,按照《意见》规定的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早安排、早部署、早起步,确保全县12个镇(街道)和439个村(社区)12月底前全部完成。通过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彻底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为加快建设富强美丽文明幸福新博兴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