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护航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县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领域检查频次高、部门多头进企、处罚随意等干扰经营问题,以规范涉企执法为突破口,推动执法方式由“重复查、随意查”向“综合查、规范查”转变,由“重处罚”向“重指导”转变,有效回应企业关切,保障市场主体既充满活力又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平台之外无执法”。公布47个行政执法主体名单,梳理行政检查事项610项、检查项3071项,所有涉企执法一律通过“鲁执法”平台进行。截至目前,全县涉企检查1162次,同比减少30.3%,执法检查频次大幅压减。二是“权限之外无干预”。编制《博兴县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涵盖16个领域117个行政执法事项,通过“1+4+N”协同监督机制,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12次、集中反馈案卷问题125个,行政复议纠错率从2024年同期26.3%降至21.9%,有效防止执法扰企、越权干预。三是“备案之外无处罚”。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和涉企检查备案机制,2025年以来办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减轻处罚案件780件,惠及市场主体780家,减免金额207.97万元,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案件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持续聚焦企业需求,以承担全省“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试点”为契机,完善“事前提醒预警—事中规范约束—事后反馈提升”全周期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