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1日至8月8日,县委“群腐”集中整治专项巡察组对中共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4日,专项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组落实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动员部署。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把全体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任务上来。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18个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深入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逐条对账销号。三是带头整改落实。党组班子成员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带头跟踪问效。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形成了党组统揽、书记主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主要负责同志组织落实整改情况。一是凝聚整改合力。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反馈意见,强调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全体党组成员和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二是统筹整改全局。亲自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直接领导整改工作。主持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审定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对重点整改事项进行直接调度和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三是推动成果转化。强调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不仅要解决具体问题,更要通过整改提升整体工作水平。要求把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融入到分局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分局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整改事项完成情况。截至2026年1月6日,巡察反馈的1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制定的34条整改措施,已完成34条。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对行政执法工作认识不到位,未严格依规依法开展执法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方面问题。
1.针对执法签名不规范,签章审批程序履行不到位。如部分案件移送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等法定文书的承办人仅1人签字;个别案件同意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审批表未盖章、签字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一是全面强化“双人执法”和审批管理,严格落实现行案件法定文书双人签名、逐级亲笔审批及规范用印要求,确保程序合规。所有新产生的法定文书均已实现双承办人签名,审批环节均由责任人亲笔签名并规范用印,从源头上杜绝了程序瑕疵;二是系统排查已归档案卷,对存在签名不全、用印遗漏等问题的10份卷宗,均已通知原承办人补充完善,经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实现了问题卷宗的闭环整改;三是政策法规股与大队案审室联合开展案卷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签名、审批、用印等环节,目前已抽查15卷,发现问题8项,均列入台账督促限期整改;四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出具规范《法制审核意见表》,并同步建立电子台账。截至12月底,历史遗留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执法程序的严肃性与文书规范性得到切实提升。
2.针对执法文书程序效率较低,规范性不足。调阅的案卷中部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超出30日时限,个别案卷文书要件不完整,长期未结案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一是已全面推行案件关键节点人工台账管理制度,对立案、调查、决定、送达等环节设置明确办理时限,实现了对办案进程的可视化跟踪。自台账启用以来,案件超期办理现象已基本杜绝,办案节奏得到有效规范;二是建立了高效的疑难案件内部会商机制,已成功研讨解决10起复杂案件,有效避免了案件积压和“卡壳”;三是政策法规股与大队案审室实施全流程动态监控,通过定期抽查,已对3件出现节点超时或文书瑕疵的在办案件发出《案件督办单》,实现了问题的即时预警与纠正;四是组织开展了全员培训,结合反面案例深入剖析程序违法的后果。执法人员对时限、送达等关键程序要点的掌握程度明显提高,程序意识普遍增强;五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出具规范《法制审核意见表》,并同步建立电子台账,重点核查文书送达时限与规范性,动态监控案卷制作。目前,案件办理效率与程序规范性均实现稳步提升。
3.针对关键金额核算有误差。如2024年10号案卷的案件处罚综合裁量罚款金额与集体讨论中违法行为裁量罚款金额不一致,存在误差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立即对2024年10号案卷及其他类似案件进行复核,查明罚款金额计算误差原因,依法依规予以纠正。依托业务系统内置电子计算器与人工核算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每一个案件综合裁量罚款金额准确无误。
4.针对案卷基础性低级错误依然多次出现。如个别“三重一大”会议纪要的时间拼写为“2024奶奶4月”,个别案卷中照片标注的拍摄时间为2121年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组织专人对全部案卷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2024奶奶4月”、“2121年”等类似错漏逐一登记、更正,目前所有已入库案卷信息已核查无误,准确性得到根本保障;二是已组织全体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强化责任、规范与细节意识,系统讲解公文格式、归档规范及常见错误防范方法,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基础与严谨作风;三是严格执行“起草-校对-审核”多级把关责任制,特别针对会议纪要、照片说明等材料列入重点审核事项。通过以上措施,案卷质量管理的规范性、精确性得到系统性提升,为执法工作的严谨高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5.针对执法办案时间逻辑倒置,结论性文件早于关键事实材料。如2021年14号案卷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时间早于调查询问笔录7天、早于检测报告1天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对“2021年14号案卷”等具体问题完成原因调查,形成了书面情况说明,并对相关案卷材料进行了规范性整理与备注,确保了事实与逻辑链条的清晰、闭合;二是已严格重申并落实办案程序规定,明确要求“调查终结报告”等结论性文件,必须在全部关键证据收集、审核完毕后,方可制作签发,从程序源头彻底杜绝了证据未全而结论先行的逻辑倒置问题;三是已将“时间逻辑一致性”纳入案件审核必查环节,通过主办人、部门负责人、法制审核人员三级审核,对时间倒置等问题一律退回纠正。目前,案卷材料时间顺序已全面规范,案卷形成的规范性、逻辑的严谨性得到根本性加强。
6.针对存在证据效力不足问题。如2024年11号案卷询问调查笔录时间晚于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的出具时间,但是仍然被列为支撑违法行为决定书的证据之一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完成对“2024年11号案卷”的专项审查,查明问题根源。目前,该案卷已修订完毕,所有支撑结论的证据材料在形成时序上均符合法定逻辑,确保了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和严谨性;二是已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完成证据规则专题培训,系统学习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要求与证据链条的逻辑构建。培训重点强调了程序正义,使全体人员深刻认识到证据的时序合法性对案件法律效力的决定性影响。执法人员对证据规则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得到实质性增强。目前,办案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办案过程的严谨性得到系统性提升,为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
7.针对审批权限落实不到位,层级把关不够严格。如2021年多个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签发单只有主要领导签字,缺少时任分管领导签字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完成对2021年以来所有行政处罚案卷的全面核查。针对发现的缺少分管领导签字的问题,均已严格按规定程序追溯核实并补充完善,确保了每份案卷审批链条的完整性与合规性;二是已重申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分级把关、逐级负责的审批流程,压实了每一级领导的审核把关职责,有效杜绝了审批流程“走过场”的现象;三是充分借助每一次省、市案卷评查前的关键时机,开展集中内审,切实把好案卷审核的最后关口,从机制上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目前,案卷审批环节已实现全过程、可追溯的闭环管理,执法工作的内部监督与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8.针对法制审核职责履行不力、把关不严,核心审查义务未落实到位。如个别案卷中用货款的收到条佐证货物性能的证据材料存在瑕疵,未能及时指出。个别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证据不全,直到巡察组询问提醒后才补充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目前已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出具规范《法制审核意见表》,并同步建立电子台账。截至12月底,已累计形成76条审核记录,审核过程中注重案件证据材料的说服力及真实性,瑕疵证据均予以退回;组织全体法制审核人员以股室集中培训及个人自学的方式学习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实务要点。
9.针对核心审核力量专业性不足,人员结构断层明显。法制审核室目前共3名在编人员,整体呈现“专业人员占比低、新手无经验、骨干非专业”的状态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截至12月底,已制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组织3名人员通过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后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组织2名原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后新申领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件,多名干部的法律知识、程序意识与执法能力得到系统性强化,法治素养得到整体提升,为法制审核岗位储备了具备实践基础的后续力量。2025年以来共出具68件法制审核意见表,均经法制审核人员、法制机构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逐级审核,由骨干牵头、股室集中审核复杂疑难案件10余起。
10.针对培训效能虚化,学习未转化为能力提升。培训多依赖于省市层级,培训内容对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实操痛点针对性不强,同时缺乏有效的效果巩固机制,培训后未及时通过考核等方式检验学习成效,导致培训难以落到实处,最终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11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集中学习培训活动,并于培训会后立即组织开展闭卷考试,平均分达95分以上,有效检验和巩固了学习成效,并将此“培训+考核+实战”模式固化为提升法治素养的常规机制,应用于今后各类专项培训中。
(二)关于行政处罚不够科学严实,法规理解有偏差,“双罚”等要求落实不到位,裁量权使用不公正方面问题。
11.针对如在抽取的案卷中,多个案件均存在“未验先投”违法情形,但未按规定对涉事企业直接负责人一并予以处罚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局党组已于2024年12月处理相关责任人。现已明确将追究企业直接责任人作为案件审理必要环节,刚性落实“双罚”制度。同时全面排查已结案件,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启动补充调查与追责程序,有效提升了执法规范性与制度威慑力。
12.针对个别案件裁量权使用失规失范。同一案件在前后两次案审会中未按照违法事实依法严格行使裁量权,两次处罚金额不一致,经市局案件审查后才得以修正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将裁量权规范行使全面纳入法制审核与执法监督核心内容,对不当行使裁量权的行为启动问责程序。二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出具规范《法制审核意见表》,并同步建立电子台账。截至12月底,已累计形成76条审核记录,实现对案件审核环节的全过程留痕和动态监督,从制度层面保障严格行使裁量权。通过上述措施,有效统一了执法尺度,减少了裁量随意性,显著提升了执法规范性与公信力。
13.针对处罚结果的调整具有随意性。2024年个别案件两次延期,办案过程持续较长,存在随意变动的倾向。2023年个别案件长期久拖未结案,处罚决定与调查终结报告相悖,案件丧失基本的说服力与公信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已全面严格执行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确保同类违法行为处罚幅度统一,从源头上规范了裁量权行使。同时,已建立案件办理时限预警与督办机制,明确各环节时限,对确需延期案件严格审批并说明理由,有效解决了案件拖延问题;二是通过强化法制审核监督,对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及说理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了事实、证据与决定高度一致,显著提升了法律文书的规范性与公信力。截至12月底,累计完成68件案件的规范审核与台账记录,执法时效性与规范化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三)关于执法监管不够积极作为,距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还存在较大差距方面问题。
14.针对群众投诉举报相关企业无环评手续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应予以立案处罚,均未立案。如2022年个别企业被多次投诉但均未进行立案处罚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针对群众重复举报问题,已立即对历年未立案事项进行全面排查,截至12月底,对发现的22起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处罚款共计276.4195万元;二是已全面完善举报受理、转办、核查、反馈流程,明确各环节时限,推行“首接负责制”,对核查不力、应立不立的首办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三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明确将“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作为立案红线。目前,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现象得到根本遏制,群众举报响应与处置效率显著提升,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15.针对2022年至2024年间热线回复“已立案处理”但实际未立案落实处理的案件15件,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只说不做”,仅回复热线但实际未立案,打击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力度相对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对15件信访件逐件核查补正,依法补齐执法程序,实现问题闭环处置;经与信访办理责任人对接,回复的正确描述为“已调查处理”,非“已立案处理”。现已严格按照热线及信访答复要求回复,确保每一次回复内容都与后续的实际执法行动严格对应,杜绝信息失真与程序空转。整改措施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切实保障了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案件办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得到显著提升。
16.针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对违规企业问题“一罚了之”,处罚后未及时跟进企业整改情况。如2022年店子镇个别企业因未办理环评手续、私自扩充生产线被处罚,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未及时跟进其整改情况,日常监管流于形式,直至2024 年该企业持续违规生产。2019年兴福镇个别企业因“未批先建”被处罚,但直至2024补办环评手续前仍不间断生产,期间6次被投诉,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仅以“未发现违法行为”回复了事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针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问题,已联合各镇(街道)完成全面摸排,建立动态清单,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启动查处程序。截至12月底,在摸排的基础上对发现的22起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处罚款共计276.4195万元;二是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2025年“送法入企”环境执法帮扶工作的通知》,开展“送法入企”专题活动,面向企业宣讲环保法律法规,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从源头预防环境违法;三是对所有处罚案件实行台账管理,由办案人员全程跟踪督促整改,直至现场核查达标后方予销号,确保违法行为整改到位。企业守法意识明显增强,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环境管理秩序持续规范。
17.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执法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回应群众关切不够的问题依然存在,党组对于行政执法案件关注依旧不高,采取措施不够有效,执法领域部分问题重复发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一是迅速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强力推动复杂难题解决。全面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确保“执法为民意识不强”等遗留问题整改到位。二是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定期研究执法工作机制,将案件质量与群众满意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升办案实效。目前,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遗留问题基本“清零”,干部责任意识与执法规范性显著增强,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18.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对执法人员培训管理不够、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未有效缓解,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委员会作用发挥不畅、职责履行不力,距离执法规范化建设仍有较大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以来,共组织开展7项重点培训,以专题学习、线上学法及庭审观摩等形式,覆盖习近平法治思想、执法规范、法律知识及实务技能等内容。其中,47人参加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与及格率均达100%;《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闭卷考核平均分95分以上,有效促进了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与实务技能的系统性提升。二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项行动,系统剖析典型问题根源,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初步实现了从个案整改到系统性预防的转变。三是严格落实案件审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强化集体审议与执法监督,案件办理规范性显著提升。目前,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与纪律意识明显增强,制度管人、管案、管权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坚持目标不变、任务不减、劲头不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纳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将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重点围绕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提升执法为民水平等方面,进一步织密制度笼子,堵塞管理漏洞。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始终保持惩治执法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四)推动成果转化运用。把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改进作风、锻造队伍、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43-2321492;邮寄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城四路208号;邮编:256500;电子邮箱:bxxhjbhj@126.com。
中共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党组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