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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博兴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县委 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6-01-30       浏览量:7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至8月,十四届县委第八轮“群腐”集中整治专项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4日,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组落实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及时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为成员的养老服务突出问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日常协调和进度督办,构建了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整改要求。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实。三是狠抓措施落地,务求整改实效。坚持把整改作为出发点、把发展作为落脚点,党组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对能立即解决的,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共性及倾向性问题,注重建章立制,形成“长久立”机制。12月10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查摆、深刻剖析,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扎实成效。

(二)主要负责同志组织落实整改情况。一是主动扛责,周密部署推进。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和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中共博兴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任务、细化分工、限时完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项目推进、对账销号”,推动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通过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强化调度,持续跟踪问效。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办机制,通过例会调度、专题汇报、现场督查等方式,动态掌握进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汇总情况,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截至目前,主要负责同志已牵头召开调度会4次、开展实地调研1次,有力推动了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落实。三是深化学习,推动政策落地。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3次,深入领会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强对年度重点工作的统筹谋划,确保上级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实际动力。

(三)整改事项完成情况。截至2026年1月6日,巡察反馈的2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2个;制定6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62条。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以新理念谋篇布局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论述方面存在不足方面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及时深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10月20日,将2024年全国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学习列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对会议精神进行学习贯彻。二是12月15日,将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列为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内容,对文件要求进行学习贯彻。三是充分利用全市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2025年养老护理员培训班等多种资源,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政策集中学习,提高养老服务政策的执行力和理论水平。

2.针对养老服务工作谋划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并结合当前我县实际,制定了2025年博兴县养老服务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时序节点。二是每月及时跟进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序时推进。分管领导组织科室人员,及时分析研判本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形成第四季度工作计划,在10月20日局党组会上,对2025年第四季度养老服务工作计划研究讨论。

(二)关于为民服务理念树得不牢,民生保障效能打折扣”方面问题

3.针对“执行养老保险政策有偏差,资格认定不准确,违规领取或发放不到位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此项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整改。一是全面核查服刑人员信息,及时暂停不符合条件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对已违规发放的养老金,依法依规启动追回程序,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实施举报激励机制,避免再次出现向服刑人员发放养老保险问题。经核实,我县居民李某某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居民养老金0.24万元,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已于2024年12月24日全额追回。二是针对未按规定向有关人员发放应提前享受的居民养老金问题,全面排查符合提前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信息。依据鲁人社发〔2022〕22号文件规定,主动联系并协助相关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共涉及6人,其中1人于2025年2月去世,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4人于2025年1月办理退休手续,2月起享受待遇;1人于2025年2月办理退休手续,3月起享受待遇。三是完善数据比对,建立与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协调与县残联建立按月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到龄的重度残疾人及时得到信息,严防类似违规发放养老金情况再次发生。四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针对重度残疾人养老金发放问题,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及时更新信息,有意愿提前领取的,及时享受居民养老金待遇。

4.针对“对奖补资金审核把关不严,材料核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2—2024年以来的奖补资金发放情况开展了扎实的“回头看”核查工作。重点聚焦已拨付运营补贴的农村幸福院和日间照料中心项目,逐个机构、逐项材料核对申报佐证材料。二是指导并协助相关镇(街道),客观、真实地补充缺失材料,累计完善材料234份。三是通过本次“回头看”,系统梳理了养老服务奖补资金审核中的薄弱环节,按照“经办初审+科室复核+分管领导审批”三级联审完成2025年养老服务奖补项目审核。同时,加强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每一笔奖补资金都依据充分、拨付合规、发挥实效。

5.针对“孝善食堂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发放不及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发放建设补贴资金。9家孝善食堂建设补贴已于2025年8月通过县慈善总会拨付至相关镇(街道),共276000元。二是积极协调资金拨付孝善食堂助餐补贴,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助餐补贴4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三是按照自愿安装原则,及时与相关镇(街)联系,为未安装打卡机的孝善食堂配备打卡机,因各村村情不一样,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薄弱,孝善食堂就餐频率低,暂无意向安装打卡机。

6.针对“养老金发放不精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

县人社局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全面核查,对涉及人员逐一核实,并立即停发养老金,成立专项追缴小组,积极联系冒领养老金已死亡人员的家属,依法依规开展冒领养老金追缴工作。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实施举报奖励机制,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和监督参与度。三是推动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人社、公安、民政等部门数据实时共享。截至目前,已追回81人冒领养老金,涉及金额89754.04元;3人未追回,涉及金额3987.54元。下一步,县人社局继续积极组织相关镇(街道)或户籍所在村(居)通知老人家属,明确退款要求与渠道,依法依规组织资金退回工作。

7.针对“专项资金跟踪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面梳理了2021年以来各镇(街道)的滞留资金款项和资金拨付明细。湖滨镇已指定专人与承接养老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博兴县12349居家养老信息服务中心进行对接,明确票据要求与拨付程序,在收到合规票据后,已于2025年11月19日将该笔资金全额拨付至该机构账户。二是各镇(街道)与村委、社区对接,联系是否有意愿迁入养老机构的困难失能老人。目前纯化镇有1名老人正在按照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其余各镇(街道)暂时没有符合条件的困难失能老年人,2023年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金暂时仍滞留镇(街道)财政。同时,经与市民政局沟通汇报,此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均推进较慢,各县市区符合政策且有意愿的老年人较少,全市资金支出较慢。下一步,县民政局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协助有需求的老年人按照政策流程办理集中照护服务。

8.针对“财务支出不规范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我局牵头,及时督促相关镇(街道)对涉及问题进行逐个梳理,并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乔庄镇人民政府对反馈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并提供了维修报价明细单、资金申请书、维修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科目设置、完善原始凭证;纯化镇迅速核查相关资料,已补充完善慰问对象人员名单,同步整理活动现场照片,确保支出依据完整可查,规范支出流程,并要求以后此类支出必须同步附人员名单等佐证材料,杜绝类似问题;曹王镇对曹王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敬老院)近5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分析,并聘请山东省黄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博兴分所对曹王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敬老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规范会计科目的设置,完善了相关凭证。二是加强审计检查,我局聘请山东咏志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2025年特困供养机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目前审计仍未完成,待完成后,将根据反馈问题,指导机构做好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切实保障特困老年人切身利益。

9.针对“政府采购工程款超预算”问题

整改情况进展:已完成整改。一是督促陈户镇对相关项目进行核实。经核查,2016年陈户镇社会福利中心消防改造项目初始合同价为588,422.47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消防验收标准提高及现场实际需要,新增了工程设施施工项目,并履行了工程签证手续。项目最终经第三方审计,结算总价为659,123.98元(其中清单内404,068.29元、清单外116,412.52元、后期土建138,643.17元),结算价比合同价高出7万余元。就这一问题,陈户镇提供了《陈户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消防改造项目竣工结算总价表》和《关于2016年陈户镇社会福利中心消防改造项目结算情况说明》。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论证和预算管理,督促各镇(街道)规范开展项目建设,在前期预算编制时,充分对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进行预估,严格规范工程变更审批流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0.针对“部分村就餐刷卡管理不到位,存在‘空刷’现象”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相关制度。2025年8月29日制定了《博兴县老年食堂就餐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通过政务协同网下发至各镇(街道),督促各镇(街道)加强对辖区内就餐卡的日常监管,指导村(社区)落实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就餐卡领取和使用。针对反馈的安柴村在春节放假期间仍有刷卡记录,经锦秋街道核实,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发现后村委第一时间核查刷卡记录,并在系统内删除相应记录,该问题未涉及资金。二是对发现存在违规领取补助资金的,及时下发追回资金通知,将多发资金交回国库。同步组织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回头看”检查,充分运用大数据比对,组织各镇(街道)对疑点数据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有50名老人存在去世后继续打卡领取助餐补贴问题,涉及发放资金867元,截至目前已发放补助资金已全部追回

11.针对“存在已入住养老机构老人就餐卡被盗刷问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已入住养老机构老人就餐卡被盗刷问题,进一步核实核准了全县就餐卡持卡人员名单,每季度将孝善食堂打卡名单与入住机构老人名单进行比对,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精准。二是对发现存在违规领取补助资金的,及时下发追回资金通知,将多发资金交回国库。三是制定了《博兴县老年食堂就餐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通过政务协同网下发至各镇(街道),督促各镇(街道)加强对辖区内就餐卡的日常监管,指导村(社区)落实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就餐卡领取和使用。对比博华老年公寓等4家养老机构人员请假和出入院记录,发现6位老人未长期请假外出,但在村孝善食堂存在刷卡记录,2024年10月后补贴资金一直未拨付,不涉及资金退回问题,由相关镇(街道)对涉及的村孝善食堂进行批评教育,并删除系统打卡记录。

12.针对“已去世人员就餐卡仍有刷卡记录并享受助餐补贴”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2025年8月29日制定了《博兴县老年食堂就餐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通过政务协同网下发至各镇(街道),督促各镇(街道)加强对辖区内就餐卡的日常监管,指导村(社区)落实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就餐卡领取和使用。二是严格对象认定。根据《关于加强省市县三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明确孝善食堂助餐补贴对象为“年满80周岁且具有博兴县户籍的老年人”。三是加强数据比对。完善孝善食堂就餐平台信息化升级,推行“打卡就餐+数据比对”模式。老年人需凭卡就餐,系统自动记录就餐数据。每月将就餐数据与火化信息、高龄津贴发放名单进行比对,有效杜绝“虚报就餐”“离世后仍领补贴”等现象。四是及时报送问题线索。通过自查自纠发现的离世后存在刷卡行为的,我局将问题线索及时报送至县纪委党风室;对涉及资金额较小的,我局已按规定进行核实处理,涉及867元资金已全部追回并交至国库。

(三)关于“养老机构服务监管不力,服务品质亟待提高”方面问题

13.针对“部分农村幸福院建而未用,群众认可度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服务质量与运营效果评估。2025年7月份聘请济南知更医养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开展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情况综合评估,通过实地查看、与老人及工作人员交流等方式,汇总幸福院运营及管理现状。二是组织开展整改。及时把评估情况反馈给各镇(街道),督促各镇(街道)规范运营管理,做好问题整改。目前各镇(街道)对利用率较低、确实无法继续运营的,正按照省民政厅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关停。

14.“农村幸福院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服务质量与运营效果评估。2025年7月份聘请济南知更医养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开展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情况综合评估,通过实地查看、与老人及工作人员交流等方式,汇总幸福院运营及管理现状。二是组织开展整改。按照山东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规范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鲁民函〔2019〕133号)规定“农村幸福院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居)委会主办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农村幸福院的管理监督,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县民政局及时将评估情况反馈给各镇(街道),督促各镇(街道)指导村“两委”规范运营管理,做好问题整改。三是加强对农村幸福院的消防安全检查,2025年以来,县民政局牵头、消防、住建等部门配合对全县居住型幸福院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由分管县长牵头召开推进会1次,要求各镇(街道)履行好管理责任,保障老年人安全。

15.针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缺失,存在已建未交问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一是全面摸清底数,规范建立台账。我局于2025年12月9日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函,建立健全了全县范围内已规划、在建或已建成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台账,包括小区名称设施、具体地址、建筑面积、服务辐射人口规模、建设状态等。目前我县新建小区配备养老服务用房25处,均未移交。二是着力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移交。及时与县城建集团对接,推进城建集团建设项目锦兴苑、锦绣苑、海棠映月3处新建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移交,争取此项工作“破题”。下一步,县民政局将继续加强与住建局、城建集团及小区开发商的联系,尽快完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移交,同时规范接收管理,接收后将委托街道或第三方机构接管运营。

16.针对“孝善食堂利用率低,宣传普及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政策精准宣传。各镇(街道)依托重大节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如陈户镇积极开展“庆重阳”系列活动;博昌街道策划“孝德博昌·大美夕阳红”活动;锦秋街道举办“情暖重阳饺飘香 孝善相伴乐满堂”重阳节活动。通过举办系列活动融入孝善食堂政策宣传,精准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二是各镇(街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孝善食堂进行全方位宣传,提高孝善食堂的知晓率,吸引更多老人前来就餐。

17.针对“助餐次数少,缓解‘吃饭难’问题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开展政策精准宣传。按照滨州市民政局等12部门《滨州市关于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方案》(滨民〔2024〕7号)等文件规定,老年助餐服务应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针对运营天数较少的孝善食堂,督促各镇(街道)指导各村(居)结合自身实际,合理规划、稳步推进,保障孝善食堂规范、持续运营。各镇(街道)依托重大节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如陈户镇积极开展“庆重阳”系列活动;博昌街道策划“孝德博昌·大美夕阳红”活动;锦秋街道举办“情暖重阳饺飘香 孝善相伴乐满堂”重阳节活动。通过举办系列活动融入孝善食堂政策宣传,精准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同时各镇(街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孝善食堂进行全方位宣传,提高孝善食堂的知晓率,吸引更多老人前来就餐。二是县民政局将继续积极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落实补贴政策,2025年拨付建设补贴20.7万元、拨付助餐补贴40万元,激发运营积极性。

18.针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意识不到位,自查自纠能力不足,安全问题越查越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反馈的具体问题,我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经核查,反馈指出的全部问题隐患均已整改到位,整改成效持续巩固。制定出台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定期调度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情况。10月24日,出台《全县养老机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方案》,要求各机构做好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实行火灾隐患自查清单周上报制度。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10月28日—30日,县民政局联合县委督查室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县10家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于11月4日给养老机构下发《关于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督查问题整改的通知》,养老机构于11月5日前已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12月1—2日,我局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前期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切实提升了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巩固了前期整改成果。三是定期开展消防培训。12月5日,聘请第三方专家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会,通过观看警示案例宣传片、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等,增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

19.针对“消防安全共性问题多”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共性问题分析研判,督促机构落实整改。9月8日下发《关于对养老机构安全问题反馈的通知》,要求各养老机构对一直存在、未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如消控室持证人员不足问题通过招聘有消防操作员中级证人员或组织人员参加消防操作员中级证培训及考核,确保持证人员数量达到标准,保障消防控制室24小时合规值守。督促各机构严格遵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全面保障机构消防安全二是完善制度,定期调度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情况。出台关于印发《全县养老机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方案》,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处置流程;三是聚焦重点环节,开展联合检查。围绕消防、燃气与食品安全为重点,我局先后于10月、12月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专项检查及“回头看”,压实整改责任闭环;并于11月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切实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通过“检查—反馈—整改—复核”机制,推动隐患动态清零,逐步构建常态化、立体化安全监管体系,切实提升机构安全管理水平,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四定期开展消防培训,12月5日,聘请第三方专家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会,增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

20.针对“养老机构对存在问题整改韧性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完善安全生产方案。10月24日,出台《全县养老机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方案》,要求机构迅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风险隐患进行“周排查、周上报”,并建立问题隐患清单。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10月28日—30日,县民政局联合县委督查室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县10家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于11月4日给养老机构下发《关于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督查问题整改的通知》,养老机构于11月5日前已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12月1—2日,我局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前期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切实提升了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巩固了前期整改成果。三是强化养老机构负责人安全意识,11月份,先后对瑞泰老年公寓、京博养老服务中心、福来居禧玥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问题,履行好养老机构消防责任人义务,保障好入住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四定期开展消防培训,12月5日,聘请第三方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会,增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 

21.针对“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意识差,老人‘舌尖上的安全’得不到保障”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养老机构综合监管规定,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9月19日,下发《关于对全县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督导的函》,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4家单位成立督导组对养老机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主要集中对消防、燃气、自建房、食品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现场反馈问题隐患,并督促机构限期整改,目前各机构均已整改到位。二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11月22日要求机构对照《养老机构食堂安全自查表》进行自查自纠,上报自查表。根据机构反馈的自查情况,11月24日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养老机构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回头看”,各养老机构均于3日内将问题隐患完成整改,并上报了整改报告。

(四)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存在短板,核心权益未充分保障方面问题

23.针对“失能等级评级不准确,失能老人权益保障不充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开展等级评定,2025年8月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养老机构入住的老年人进行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核查评定等级是否与老年人实际身体状况相符。二是实施动态管理,督促各养老机构落实照料护理责任,11月6日,抽查博兴县瑞泰老年公寓评估情况,12月2日,抽查博兴县京博养老服务中心、杏林养护院,通过现场观察老人生活自理情况、询问监护人及护理人员老年人日常表现、查验老年人入住合同等方式,对老人失能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复核,关注老人身体情况。下一步将对失能等级评估情况继续不定期抽查,保障好失能老年人权益。

24.针对“养老服务机构人员专业化不足,从业人员持证率未达规定标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2025年7月、10月,组织养老机构开展护理员职业培训,重点对失能老人照护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进行培训学习。二是组织护理技能鉴定考试,养老护理员培训结束后开展职业技能考试,博兴县福来居禧玥养老服务中心持证率达到72%,博兴县京博养老服务中心持证率达到98%,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员平均持证率达到73%,已超出2025年市民政局持证要求。下一步将继续常态化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对未持证人员定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考试,逐步提高护理员持证率。

25.针对“养老服务机构照料护理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侵害老年人权益事件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与服务质量测评,9月19日下发《关于对全县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督导的函》,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4家单位,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法规标准,对养老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 重点检查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药品管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应急处理等制度)、从业人员资质与培训、照护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记录等。二是要求机构落实管理责任,制定养老机构个性化护理,对老年人进行身体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老人家属意愿,多方协商制定流程,明确护理重点与风险预案,并建立日常检查、护理日志,切实压实机构管理责任。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县委第八轮专项巡察组的指导下,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后,县民政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巡察监督标本兼治作用,确保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为全面提升民政事业发展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强化政治引领,构建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整改全过程,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与“一岗双责”建立“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股室具体落实”的责任链条。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会等形式,深化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二)聚焦整改质效,健全常态化推进机制严格执行整改方案对照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确保整改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扎实有效推进持续整改。

(三)注重标本兼治,完善制度体系建设。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系统梳理养老服务领域制度漏洞,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和权力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43-2260885;邮寄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新城一路579号;邮编:256500;电子邮箱:bxshflk@163.com

 

中共博兴县民政局党组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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