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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博兴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县委 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6-01-30       浏览量:3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8月8日,县委第八轮巡察“群腐”集中整治专项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6日,县委第八轮巡察“群腐”集中整治专项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组落实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动员部署,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和专题会议精神,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动员全局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部署上来,以坚决态度和务实举措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结合分工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统筹协调与日常督办。通过召开全县层面整改部署推进会,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人、推进到位。三是精准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4个方面24项具体问题逐条深入剖析,研究制定《中共博兴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配套建立详细整改台账,明确各项问题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对能立即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迅速办结;对需持续攻坚的,设立阶段性目标,稳步推进落实;对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注重长远谋划、建章立制,力争实现问题彻底整改、标本兼治。

(二)主要负责同志组织落实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2025年5月31日、2025年6月21日先后两次在县政府常务会专题汇报整改进展,2025年6月9日,在县委常委会上就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积极争取指导与支持,全力推动整改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层层传导压力。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牵头抓好整改落实;通过召开全县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推进会、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等方式,持续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及时提醒、督促落实,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局面。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将集中整改与长效治理相结合,把巡察整改融入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中统筹推进,着力构建“1+4+N”协同监督机制,探索推行经济影响评估试点,完善执法负面清单管理。聚焦执法能力提升、“复执联动”机制运行、执法理念转变等深层次问题,持续用力、深化治理,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实践成效。司法部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专栏先后12期发布博兴县优秀经验;《以涉企执法全周期监督,为企业健康发展“松绑减负”》入选2025年度全市党建“三找”成果交流汇编。

(三)整改事项完成情况。截至2026年1月6日,巡察反馈的24个具体问题中,2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剩余1个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纳入长期坚持、持续深化整改范围。制定的45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未出现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情况。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没有将其提升到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来对待,缺乏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方面问题

1.针对对涉企执法监督平台的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司法局(统筹),各相关执法单位(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强化考核培训,压实平台应用责任。将“鲁执法”平台使用情况全面纳入年度执法监督考核,集中组织全县执法人员操作培训3场,覆盖全县47个行政执法主体;发布学习“鲁执法”平台执法办案系统操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自行组织“鲁执法”办案平台专题培训,确保人员全覆盖。二是严格流程管控,实现执法全周期监管。严格执行入企检查“报备、扫码、留痕、评价”全流程线上管理,全面落实“四书同达”制度。自巡察反馈以来,平台累计记录涉企检查1699次,扫码入企率、事后评价率均达100%,基本实现“平台之外无执法”,执法过程透明度与规范性大幅提升,涉企执法源头可溯、过程可控、结果可评的机制得以稳固。

2.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县司法局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工作仅满足于文件传达和表面数据收集,未深入各执法单位进行实地指导,2024年7月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自查自纠中仅县应急管理局等四个单位查摆6个问题责任单位:司法局(统筹),各相关执法单位(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局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方案与台账。并于10月17日组织召开全县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推进会暨巡察整改部署会,集中传达上级精神,明确整改要求,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的单位予以警示,有效强化了各单位的责任意识。二是深入实地,强化督导。9月1日起,县司法局牵头会同县有关部门组成督导调研组聚焦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情况、“鲁执法”平台运用情况等问题,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13个重点领域完成全覆盖实地督导。现场反馈问题、限期整改,共收集意见建议46条。三是以改促查,务求实效。自2025年4月起部署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涉及十三个重点领域,系统排查问题并建立清单。专项行动以来,已推动如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5个。经整改,各执法单位对规范涉企执法的重视程度和工作主动性显著提升,巡察整改取得扎实进展。

(二)关于涉企行政执法职责履行不够到位,执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易发多发,影响营商环境稳定性方面问题

3.针对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至2025年执法检查台账记录2480条,建议立案仅29条,其中包括检察院移交、群众举报或上级交办11条,立案率仅1.17%。(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健全立案制度与规范。指导县文化和旅游局细化涉企案件立案标准与流程,复核2022年以来2480条执法台账记录,已对立案条件进行重新评估,未发现符合立案条件但未予立案的情形。同时依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本部门执法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执法时限,杜绝有案不立、立而不查。二是强化执法过程监督。通过台账“回头看”与日常监督,排查应立未立问题,压实责任,增强执法刚性。三是提升执法办案实效。组织开展2期全员业务培训,聚焦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战演练,并开展内部案卷评查,树立标杆,推动执法从“查了就行”向“查得准、罚得公、效果实”转变。经整改,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立案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与程序意识显著增强,“重形式、轻实效”倾向得到纠正,执法威慑力与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4.针对法律依据适用不够严谨问题。(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全面开展法律适用专项清查。各单位组织对近两年涉企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与交叉评查,建立问题台账并销号管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查案卷15卷,发现问题1个并整改;县应急管理局发现并整改问题78项,其中含裁量基准引用错误2项;县消防救援大队检查案卷79份,发现问题15处并全部整改。二是统一裁量基准适用标准。2025年11月30日,县司法局(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组织各相关执法单位完成《博兴县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5年)》动态调整工作,明确567项“首违不罚”“轻违轻罚”情形。各单位严格执行最新生效的裁量基准,清理旧版文件。三是强化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与法制审核。各单位围绕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开展专题培训、案例教学及技能比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培训3场覆盖70人次;县应急管理局派员参加全市培训班;县消防救援大队利用夜间开展业务培训。同时,各单位均强化法制审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法律依据准确性作为审核核心;县应急局建立“三重审核”机制;县消防救援大队由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审核督促。经整改,各单位涉企处罚案卷法律依据的准确性、规范性显著提升,清查发现的依据引用、裁量基准适用等错误得到有效纠正。执法人员准确适用法律、规范制作文书的能力得到增强。统一、清晰的裁量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同案不同罚现象减少。多层级的法制审核机制有效运行,从源头上遏制了法律适用错误的发生,案卷整体质量与执法公信力得到切实保障。

5.针对法律适用存在逻辑矛盾问题。(责任单位:县城乡水务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县城乡水务局组织专业力量对既往涉企处罚案卷全面“回头看”,重点核查法律条款引用与违法事实认定的匹配性,修正了存在逻辑矛盾的案卷及适用错误。二是建立内部法制与业务科室联合审核的会商机制,严格区分事实认定与处罚依据,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统一。三是强化外部法律支持,县城乡水务局对复杂性、重大案件引入法律顾问参与研判,提升处罚决定的合法性与精准度。经整改,县城乡水务局法律适用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案卷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在2025年新办理的11件行政处罚案件中,未再出现法律依据适用错误问题,执法公信力与专业性进一步增强。

6.针对执法程序履行有偏差问题。(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开展案卷质量专项评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执行“初评—反馈—复查”三级评查机制,对15份涉企执法案卷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并纠正时序错误、关键程序缺失等问题2项。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各中队对本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和互查,共发现并整改问题78项,其中包括执法程序时间描述错误3项。二是严格规范执法全流程管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订完善内部执法程序规定,明确各环节时限与要求,并建立涉企重大处罚决定跟踪督办台账,将“事后评价”环节刚性嵌入程序。县应急管理局建立“办理中队—执法大队办公室—法宣室”三重审核机制,确保处罚决定严格依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办理。三是强化监督问责与能力提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程序规范执行情况纳入内部绩效考核,对存在程序问题的股室进行内部通报并督促整改。县应急管理局组织7名执法骨干参加全市执法培训班,提升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程序、规范制作文书的能力。经整改,两部门执法程序合规性显著增强,程序性错误得到有效纠正。全流程跟踪管理与多层审核机制,强化了对程序执行的刚性约束和事中监督。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与操作规范性得到提升,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得到系统性纠治,程序闭环运行得到有效保障。

7.针对执行力度相对不足问题。(责任单位:城乡水务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落实跟踪督办要求。县城乡水务局重点对《行政强制告知书》送达后的执行流程进行重新梳理与规范,明确加处罚款、滞纳金收缴及程序终结的适用条件与操作规范,严禁在罚款本金未完全履行(含滞纳金)等情况下随意终结执行程序,确保程序闭环运行。二是强化执法程序全流程监督。县城乡水务局明确由法制科室对涉企处理决定的执行环节进行跟踪检查与动态监督,对程序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及时预警并督促整改,将“事后评价”刚性嵌入执法过程,压实程序执行责任。经整改,县城乡水务局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性与执行刚性得到显著增强,涉企行政处理决定的履行情况得到有效跟踪监督。程序随意终结问题得到纠治,执行力度不足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为构建规范透明、闭环运行的执法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8.针对案件证据不够严谨问题。(责任单位:公安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规范执法全流程管理。公安局深化“日巡查、周通报、月总结、季点评”执法巡查机制,对受立案、办案期限、办案区管理等全链条开展常态化监督,针对超期立案、办案期限超期等情况实行每日两次预警提醒,并下发执法建议书督促整改,2025年以来共发现并整改问题800余个。二是通过上述机制,实现对涉企执法程序关键环节的刚性约束和动态管控,确保调查取证、审核审批、决定制作、文书送达等程序严格依规按时进行。经整改,县公安局建立健全巡查预警与建议书督促机制,涉企执法程序规范性和时效性显著提升。全流程闭环监督有效遏制了程序执行不到位、超期办案等问题,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切实增强。

9.针对对上级督办整改监管不够到位问题。(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与督办管理。消防救援大队针对省级通报问题,严格规范责令整改时限要求,强化对涉企处理决定的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执行到位,严防无故中止、随意终结,并已在时限内完成核查与整改。二是强化监督问责与结果运用。消防救援大队对整改不力或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由大队主官约谈案件主承办人并责令在例会上检讨,切实增强执法程序的刚性约束。经整改,消防救援大队对上级督办事项的监管力度与执行闭环得到强化,涉企执法不规范问题得到严肃纠治。监督问责机制有效运行,执法人员责任意识与程序意识显著增强,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与严肃性得到提升。

10.针对关键字词、数字书写错误问题。(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全面开展案卷质量自查与整改。各单位组织对近两年涉企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查与交叉评查。县公安局实行分管领导带头网上阅卷,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县市场监管局自查案卷82起,发现并整改字词错误、签字不全等问题30余个;县消防救援大队检查案卷79份,整改问题15处。二是强化案卷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修订《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规定》,由法制室对结案文书实行统一制作、管理、编号与归档;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监督执法业务考评领导小组,按月开展内部自评互评;县市场监管局加强执法培训4次覆盖150余人次。三是加强专业能力培训与规范指引。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围绕文书制作、证据固定、归档规范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县公安局举办法治素养提升培训班;县消防救援大队利用夜间开展业务培训;县市场监管局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提升法律素养。经整改,各单位案卷基础性、常识性错误得到有效清理,文书规范性与要素完整性显著提升。标准化、闭环化的案卷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专人专责、统一归档模式有效落实。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与责任意识增强,源头规范水平提高,案卷整体质量实现系统性提升。

11.针对文书制作存在明显瑕疵问题。(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乡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全面开展案卷质量自查与整改。各单位对近两年涉企执法案卷组织全面自查与交叉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销号管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现问题3个,县城乡水务局补全签字7处、标注页码5卷、补充勘验笔录11份,县应急管理局整改文书签字不全等问题61项,县市场监管局整改问题30余个,县消防救援大队整改问题15处,均已落实整改。二是强化案卷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各单位完善案卷管理制度,规范全流程管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订《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县城乡水务局实行案卷专人负责与“双人审核”;县应急管理局建立“三重审核”机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由法制室对结案文书实行“四统一”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考评领导小组,按月开展自评互评。三是加强专业能力培训与规范指引。围绕文书制作、归档规范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示例》;县应急管理局组织骨干参加市级培训;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各类培训4次覆盖150余人次;县消防救援大队利用夜间开展业务培训。经整改,各相关执法单位案卷基础性、常识性错误得到有效清理和纠正,文书规范性、要素完整性显著提升。标准化、闭环化的案卷管理机制普遍建立,审核责任层层压实。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与规范意识明显增强,案卷源头制作与过程管理水平整体提高,执法基础工作得到系统性巩固和规范。

12.针对案卷存在缺号跳号、页号缺失等低级错误问题。(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乡水务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全面开展案卷质量自查与整改。各单位对近两年涉企执法案卷组织全面自查。县公安局实行分管领导带头网上阅卷、所队负责人全面评查,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股室自查,发现问题3个并整改完毕;县城乡水务局开展专项行动,补全签字7处、标注页码5卷、补充勘验笔录11份。二是强化案卷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各单位完善案卷管理制度,规范全流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订《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标准;县城乡水务局实行案卷专人负责,明确签字、编号等要求,并建立“双人审核”制度,由科室负责人和法制科室分别审核,确保要件齐全。三是加强专业能力培训与规范指引。围绕文书制作、证据固定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县公安局举办2025年度法治素养提升培训班,提升民警法律文书制作与适用能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题培训,印发《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示例》,从源头提升案卷质量。经整改,各相关执法单位案卷基础性、常识性错误得到有效清理和纠正,文书规范性、要素完整性显著提升。标准化、闭环化的案卷管理机制初步建立,审核责任有效压实。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与规范意识明显增强,案卷源头制作与过程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13.针对案卷缺少法定要件或要件存在瑕疵问题。(责任单位:县城乡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全面开展案卷质量自查与整改。组织两单位对近两年涉企执法案卷进行系统核查,建立问题台账并销号管理。县城乡水务局通过开展案卷规范化整理专项行动,补全签字7处、标注页码5卷、补充勘验笔录11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执行执法程序与案卷管理规定,强化全过程标准化管控。二是加强专业能力培训与规范指引。督促两个执法单位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县城乡水务局明确专人负责并建立案卷“双人审核”制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由法制室对结案文书实行统一制作、管理、编号与归档,从流程上规范文书制作与档案管理,同时修订完善《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规定》等制度,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文书制作与档案管理的专业能力。经整改,两部门案卷文书的基础性、常识性错误得到有效清理和纠正,案卷的规范性、完整性显著提升;建立了专人负责、分级审核、统一归档的管理机制,压实了各环节责任;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和专业能力得到增强,案卷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奠定了坚实基础。

14.针对结案案卷未及时整理归档问题。(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全面开展案卷质量自查与整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执法股室对近两年涉企案卷全面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县市场监管局强化内部监督,各办案机构定期自查评查案卷82起,发现字词书写错误、签字不全、未及时归档等问题30余个,均已指导整改完成。二是强化案卷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订印发《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统一案卷编号、归档、保管、查阅标准,推动管理规范化。县市场监管局则通过加强执法培训,提升管理能力。三是加强专业能力培训与规范指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执法文书规范制作与归档管理专题培训,并印发《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示例》提供具体指引。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各类执法培训4次,覆盖150余人次,并常态化开展培训考试,提升人员政治与法律素养。经整改,两部门案卷的基础性、常识性错误得到有效纠正,文书规范性与完整性显著提升。标准化管理制度逐步健全,案卷管理流程得以规范。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与责任意识得到增强,从源头上提升了案卷制作与管理水平。

(三)关于执法为企意识淡薄,不正确履行涉企行政执法职责,行业指导监督缺位方面问题

15.针对裁量标准执行“双标化”,对同类违法行为未按统一裁量基准实施处罚,存在“类案不同罚”问题。(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执行统一裁量基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省市县裁量基准为依据,严格对照违法情节确定裁量档次。县应急管理局明确各中队必须在《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确定的阶次内,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判断情节轻重,确保裁量统一。二是建立健全裁量权监督机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本年度已办结案件开展全面自查,确认未发现裁量不规范、区别对待问题,并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委员会职能,对重大、复杂、争议及拟减轻/加重处罚等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形成内部制衡。县应急管理局规定,对判断情节较轻、较重的情形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确保裁量审慎公正。经整改,两部门行政处罚裁量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提升。集体讨论与委员会审议制度确保了裁量权行使的审慎与透明,压缩了随意裁量空间。自查与内部制衡机制加强了对裁量过程的约束,同类违法行为处罚幅度基本一致的“类案同罚”原则得到贯彻,有效杜绝了选择性执法和区别对待问题,行政处罚的公正性与权威性进一步增强。

16.针对从轻处罚裁量权滥用,对“多次违法”等法定从重情节选择性忽视,过度放大“配合调查”等从轻情节,导致处罚结果畸轻问题。(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细化裁量基准与情节认定。指导各单位全面梳理并严格执行本系统统一的裁量基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确裁量术语并公示;县文旅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上级裁量基准,并细化常见违法行为的阶次、情节认定与处罚幅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二是严格规范适用程序。要求涉及裁量权运用的案件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县文旅局进一步规定所有一般程序案件须经法制审核,并在文书中详细说明裁量理由,确保过程透明。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2025年11月30日,完成《博兴县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5年)》动态调整工作,明确567项“首违不罚”“轻违轻罚”情形。并将裁量权行使作为案卷评查与专项督查重点,推行类案同罚,对发现的同案不同罚、裁量明显不当等问题及时下发监督意见书予以纠正。经整改,各单位裁量基准得到统一规范,自由裁量空间有效压缩。集体讨论、法制审核及说理制度严格落实,裁量过程规范性与透明度提升。监督检查机制有效运行,区别对待问题得到遏制,行政处罚的公正性与权威性进一步增强。

17.针对裁量使用不规范问题。(责任单位:县城乡水务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执行统一裁量基准。督促县城乡水务局组织深入学习《涉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标准》,重点对“以上”“以下”“不超过”等模糊法律术语作出明确界定和统一解释,杜绝标准混用和随意解读,确保同类违法行为在同一区域、时期处罚幅度基本一致。二是强化内部教育与责任约束。将执法规范、案卷质量纳入年终评优评先考核指标,对多次出现执法错误的人员进行约谈教育,倒逼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并正确适用裁量基准。经整改,县城乡水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得到进一步统一和明确,执法人员对裁量基准的理解与适用能力有效提升。内部考核与问责机制增强了执法责任意识,随意裁量、选择性执法现象得到遏制,涉企行政处罚的规范性和公正性显著提高。

18.针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多个案卷涉及企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但是仅对单位处罚,未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理念有偏差,日常监管责任落实流于形式,未切实转化为实际监管行动,对个别网吧接纳未成年人问题缺少动真碰硬的举措,导致此类问题屡禁不止,近五年来执法大队处理相关热线投诉举报占总数的1/3问题。(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全面压实“一案双罚”责任机制。组织各执法单位对近两年已办结涉企处罚案件开展全面自查,建立整改台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核查7件符合情形案件均已落实“双罚”;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年度执法计划中细化责任,对查实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严格同步追究场所与责任人责任。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常态化监管。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加大错时执法与夜间突击检查频次,并利用线上技术手段强化巡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则牵头制定建筑垃圾、餐饮油烟治理等多项联合执法方案,聚焦渣土运输、夜间施工等重点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三是加强行业指导与执法规范。县文化和旅游局召开网吧业主培训会议,压实主体责任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系统梳理137项执法事项,编制《城市管理执法手册》,推行“721工作法”,强化服务、管理与执法相结合。经整改,“一案双罚”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监管责任层层压实。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与频次显著增强,多部门联动执法效率有效提升。行业指导与企业合规引导同步推进,社会监督作用得到发挥,执法震慑力与日常监管实效性明显增强,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与公共利益。

19.针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工作做得不实,向处罚部门移交案件时法律法规及处罚依据运用不够准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未能全面落实处罚要求,未能严格审核移交案件,导致处罚不严问题。(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健全案件移送协同机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制定了《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工作规程》,明确移送条件、时限、材料清单和法律依据,统一移送标准与流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已划转领域的处罚权,与住建等部门建立了以《案件移交函》和《移交案件办理情况告知函》为核心的规范化移送与反馈机制。二是完善移送接收双向反馈制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了案件移送凭证和接收回执文书,要求对不予受理或需补正的情况书面说明理由,确保衔接顺畅、责任可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前期发现的“移送函要素不全”等问题,主动发函建议并推动住建部门及时完善,共同规范文书制作。三是强化执法协作能力建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开展案件移送专题学习和实务研讨,提升协同办案能力,并计划进一步优化移送流程、加强部门协调。经整改,部门间案件移送的标准、程序与文书格式得到统一规范,双向书面反馈机制有效建立,实现了移送工作的闭环管理。执法协作的规范性和效率显著提升,案件流转不畅、责任不清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全县行政执法综合协作顺畅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20.针对执法单位普遍存在执法检查一线岗位人员年龄断档、青黄不接,专业性不足问题。(责任单位:各相关执法单位)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一是优化源头储备。指导督促各单位在新进人员招录中提高法律及相关专业比例,并组织在职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认证。今年以来,完成572人执法证年审,新办执法证76个、听证主持人证51个,队伍资质合规水平得到提升。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年内组织开展法治素养、平台操作等专题培训8次,覆盖一线执法人员,队伍专业结构和实操能力得到改善。经整改,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有效提高,队伍专业结构源头改善逐步推进。常态化培训机制初步建立,执法人员理论素养与实操能力有所增强,人员能力断层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整改仍不彻底,主要因为专业人才招录受编制等客观条件限制。下一步,将持续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健全培训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培训,并将相关情况纳入考核、定期督查。此项工作属系统性任务,计划于2026年12月底前持续推动队伍结构优化和专业能力提升,并长期坚持巩固。

21.针对培训管理工作存在短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问题。(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实效性管理。全面推行“培训+考核”一体化模式,要求各单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业务能力考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11月组织了全员业务能力测试;县文化和旅游局修订学习培训制度,将每周一定为固定学习日,并改革培训模式,采取案例研讨、模拟办案、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提升培训效果。二是完善考核激励与内部监督机制。县文化和旅游局将培训出勤、学习成果与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明确法制审核流程与要点,建立案卷定期抽查与问题通报机制,强化法制审核的监督作用。经整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从重形式向重实效转变,学用结合更加紧密,专业素养得到提升。内部监督机制得到加强,法制审核的刚性约束作用初步显现,案卷质量与执法规范性有效提高。日常教育管理与内部监督的有机融合,有力扭转了管理不严、监督弱化的局面。

22.针对审核审查义务履行不够到位问题。(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乡水务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系统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与教育培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完成年度学法考试,实现参学率、合格率“双百”目标,并选派人员在全市城管执法案卷制作技能比武中荣获一等奖,以赛促学提升专业能力。二是充分发挥法制审核监督作用。县城乡水务局完善法制审核机制,明确职责与流程,对执法案卷实行100%法制审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则推动法制审核“关口”前移,从“事后审核”向“全程赋能”转变,对全部案卷开展内部核查,强化对裁量权运用等关键环节的过程监督与审核把控。三是强化监督问责与结果运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尽职免责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纠正及责任追究制度》,为执法行为划定“红线”,对履行审核职责不力、造成后果的严肃追责。经整改,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学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法制审核的监督作用显著增强,实现了从形式审核向实质监督、从事后纠正向全程管控的转变。内部监督机制得以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压实,执法不规范、监督软弱问题得到系统性纠治,执法公信力与规范化水平稳步提高。

(四)关于整改责任扛得不牢,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到位,执法领域问题边改边犯方面问题

23.针对问题整改不到位,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过关”思想问题。(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全面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整改台账管理与销号落实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县文化和旅游局将整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化认识、深刻检讨,坚决破除“过关”心态。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对照清单逐条制定方案,明确目标、措施、责任和时限,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协调难点、审核材料,严把整改方向与质量关。二是扎实开展整改“回头看”与长效机制建设。县文化和旅游局将本次巡察指出的问题及上轮未彻底解决的问题一并纳入台账,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真改实改、清仓见底。县应急管理局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办理中队—执法大队办公室—法宣室”三重审核机制,严把案卷质量关,确保处罚严格依标依程序办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推动法制审核“关口”前移,实现从“事后审核”向“全程赋能”转变,对全部案卷开展内部核查,强化对裁量权运用的过程监督。三是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与监督问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组织完成年度学法考试(参学率、合格率“双百”)和参加全市岗位技能大比武(案卷制作获一等奖)等方式,系统提升队伍能力;并严格执行尽职免责与过错追究制度,为执法行为划定“红线”。县应急管理局建立每月案件分析、中队长轮流授课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持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素质。文旅局进一步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扎紧制度笼子。经整改,各相关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应付了事”心态得到根本扭转。整改台账管理与动态“回头看”机制有效运行,推动问题真改实改、清仓见底。执法人员能力素养与责任心持续提升,内部审核监督机制更加严密健全,执法规范化水平与案卷质量得到切实保障。执法领域同类问题边改边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巡察整改成果得以巩固深化,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24.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巡察整改“就事论事”,未能达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效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全面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化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将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协调、审核,坚决破除“过关”心态,如县文化和旅游局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剖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建立专项整改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将历史遗留问题一并纳入并定期开展“回头看”,推动问题清仓见底。二是构建协同监督格局,推动问题系统治理。县司法局深化“党委巡察+法治督察”融合,创新运用“1+4+N”行政执法协同监督机制,整合纪委监委、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及人大代表等力量,通过“纪执联动”“检执联动”“复执联动”等方式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督办机制。三是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与过程监管,堵塞制度漏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通过常态化培训、技能比武、案卷评查等方式提升执法能力,县应急管理局建立“三重审核”机制严把案卷质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推动法制审核“关口”前移,县司法局出台《涉企行政检查负面清单》,严格资格管理,并全面应用“鲁执法”平台规范检查流程,2025年全县涉企检查同比压减35.7%。四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县司法局承担全省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试点,动态调整“不罚、轻罚”清单,2025年以来办理不罚轻罚案件1067件,惠及市场主体1067个,减免金额404.22万元,编制行业合规指引并开展“点单式”执法帮扶,涉企罚没收入持续下降,企业满意度有效提升。经整改,各单位整改责任层层压实,主动纠治、举一反三的意识显著增强,“1+4+N”协同监督机制有效运行,执法人员能力与案卷质量稳步提升(2025年案卷评查发现问题数同比下降33.6%),涉企检查频次大幅压减,包容审慎监管政策有效落实,初步实现从解决具体问题向提升整体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转变。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好涉企行政执法规范摆在突出位置,将执法规范与工作实效纳入法治建设与营商环境考核,引导全县执法队伍落实“执法就是服务、规范就是保障”理念,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压实各执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细化任务分解、强化过程督查、开展专题述职评议等方式,将责任压力层层传导至每一个执法岗位,确保各项规范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

(二)提升执法规范水平。聚焦执法关键环节,开展“送法入企”“执法帮扶”,指导各执法单位动态完善并公开发布权责清单、裁量基准和操作规程,强化执法人员专业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审判等机关配合,深化“1+4+N”协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案卷评查、执法回访、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在线索移送、联合检查、信息共享上形成常态机制,织密立体监督网络。深化“鲁执法”平台应用,推广“综合查一次”、非现场监管,全面推行“一业一册”合规指引和涉企检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涉企执法风险预警机制,对群众反映集中、复议诉讼多发的领域和单位实施重点监控、提前干预,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干扰。

(三)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完善整改台账动态管理和“回头看”机制,对整改不力、问题反弹的单位及时约谈提醒、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法治督察重点对象。注重对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收集、运用,充分发挥教育警示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执法单位举一反三,主动开展同类问题排查整治,着力推动工作从解决具体问题向完善制度深化,从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优化提升转变,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与社会满意度。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4-2395659;邮寄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城二路419号邮编:256500;电子邮箱:bxxsfj@bz.shandong.cn。

 

中共博兴县司法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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