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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6-01-30       浏览量:7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1日至8月8日,十四届县委“群腐”集中整治专项巡察组对中共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2日,县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中共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落实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我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土地征收补偿款拨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持续推进全县土地征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二是全面强化责任落实。我局党组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提报至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联合县财政局制定《博兴县土地征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摸底排查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各级职责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快建立长效机制。依托山东省土地征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管系统,建立补偿款拨付“红黄灯”预警机制,严格履行征地补偿工作的全过程跟踪,确保新增项目建设用地补偿款按时、足额拨付至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

(二)主要负责同志组织落实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群腐”集中整治专项巡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抓好巡察整改与规范土地征收程序、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结合起来切实规范土地征收工作

(三)整改事项完成情况。截至2026年1月6巡察反馈的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3个,整改不彻底问题0;制定的7条整改措施,已完成4条。无巡察移交的信访件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抓总不够有力方面问题

1.针对信访积案存量尚未清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一是经我局沟通对接县财政局,“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博兴县)”剩余1748.3008万元已列入2026年财政预算,待资金到位后财政局将视情拨付。二是我局同步对涉及土地征收领域的群众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舆情问题开展排查,强化过程督促提醒。

2.针对新增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不及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遵循全县土地征收补偿款拨付机制用地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文件推送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县财政局拨付土地补偿款,并进行全过程督促提醒,确保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足额拨付至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二是认真落实新增土地征收补偿款拨付工作。2025年12月底前新批复建设用地涉及补偿款561.36万元已足额拨付至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

(二)关于县农业农村局在土地征收工作中存在畏难思想,主动性仍有欠缺方面问题

1.针对土地征收补偿款方案分配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摸清查实已拨付至村集体账户资金的有关分配情况,掌握分配到户方案的制定进度,主动靠前服务,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分配指导工作。二是印发土地补偿款分配到户工作有关告知书。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有关土地补偿款分配发放要求,精准传达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普法与规范工作一体推进,确保分配规范合理合法、公开公正公平。三是加强进度督促。对无分配方案制定计划的,进行工作提醒,对分配方案有计划但未出台的,加强工作跟进,对已有分配方案且正在执行的,根据村集体需要,开展工作指导。目前,土地征收工作已纳入山东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平台管理,经查阅系统数据,博兴县2021年以来批次土地补偿款未分配到户共涉及4个镇街23个村3258.5786万元正推进分配到户。2025年以来新批复建设用地涉及征地补偿款已拨付至村集体的款项正根据村集体分配计划推进。

2.针对土地补偿款拨付不及时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高度重视群众舆情信访有关情况,第一时间对接鲍王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二是督促鲍王村村民委员会履行民主程序,研究决定并落实土地补偿费分配到户工作;三是村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7月11日表决通过并逐一分配到户;四是密切与各镇(街道)农经部门沟通,在补偿款拨付至村集体账户后,及时予以分配指导。

3.针对城东街道涉及企业占地土地征收补偿方案难以获得群众认可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整改一是2026年村“两委”及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集中换届完成后,按照2025年5月1日实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有关规定,由村集体会商分配方案。二是主动靠前服务,加大征地款应分配但尚未分配工作指导力度,做好政策普法,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

4.针对纯化镇崔家村《长深高速占地补偿方案》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做好民主决策程序规范指导工作。在上级制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征地款分配到户工作,应当列入村级重大事项,且应当事先经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或村党组织讨论通过,并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表决通过并执行征地补偿分配方案。2023年4月崔家村已经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了新的补偿方案,补偿费已按照会议决议情况,全部发放到位。二是监督指导村级组织履行好“四议两公开”机制,特别是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分配方案制定方面,力求充分公开、全面公开、详细公开,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不及时问题

1.针对未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对进展缓慢的村(居)会同街道分管领导及人社所入村(居)进行政策宣传和讲解,提高被征地农民参保积极性。二是深入分析进展缓慢的原因,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镇、街道成立联合督导小组,进行现场督导并定期通报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将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落实到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聚焦增量,坚决防止新增问题。充分运用山东省土地征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管系统,防止2025年剩余已批复新增项目超期拨付产生新增问题。

(二)聚焦存量,有序化解信访问题。建立完善的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对每一件线索的受理、登记、分办、调查、反馈等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做到“完成一件、核验一件、销号一件”,确保问题真解决、群众真满意。

(三)聚焦质量,确保整改真实可靠。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切实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到实处。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43-2309510;邮寄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城二路268号203室;邮编:256500;电子邮箱:bxxtdzs@163.com。

 

中共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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