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工作动态 > 巡察工作
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停车管理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5-31       浏览量:2722 次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28日至9月18日,县委停车管理领域专项巡察组博兴县停车管理领域进行专项巡察。2021年12月17日,巡向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总体规划统筹停车设施用地布局。《博兴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以下简称“总规”)于2018年11月经省政府批复实施,总规对县城静态交通设施进行了统筹规划。公共停车场主要布置在商业区、城市出入口及城市汽车客、货运站等处,县城内机动车停车场结合体育、文化等大型公共建筑和商业区布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博兴县宏创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博兴县博昌二路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博兴县锦秋片区10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重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配置了第二实验幼儿园地块停车场、博昌二路北城市综合体地块停车场、县人民医院西地块停车场等社会停车场,对停车场用地进行了具体规划管控。

(二)严格审查居住小区停车设施配建。2018年12月1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正式实施。我县新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均按照该标准及《滨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合理配建相关配套设施。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时,根据《滨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明确提出停车位配建标准。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要求各类建设工程配建相应的停车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合理安排停车场(库)与建设用地出入口、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和周边道路的关系,满足交通组织和交通安全的要求。2018年以来,共审查居住小区13个,小区均按标准规划配建了停车场(库)。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停车场布局专项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未启动编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5月18日,经各相关部门会签、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县政府同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印发了《博兴县县级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和《博兴县县级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博自然资规字〔2022〕8号),明确《博兴县停车场布局专项规划》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编制,《博兴县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编制。二是《博兴县停车场布局专项规划》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编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聘请滨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规划初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积极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规划成果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三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启动《博兴县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将尽快完成规划成果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开展停车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将开展停车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作为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具体行动,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源头规范,推动全面提高公共资源管理和社会治理效能。

一是积极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博兴县停车场布局专项规划》合规性审查,并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二是加快《博兴县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形成成果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三是在日常规划设计条件出具、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严格审查停车设施配建等相关内容,为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贡献自然资源和规划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43-2309500;邮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城二路268号邮编:256500电子邮箱:bxgtzy06@126.com。

           中共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2513

Copyright www.bxjw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共产党博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备案号:鲁ICP备19044984号-1  滨州网站建设:山东华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