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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四巡察组 向兴福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 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9-26       浏览量:3471 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23年9月18日,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向兴福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春超主持召开向兴福镇党委书记王兆建的反馈会议,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十四届县委第轮巡察第巡察组组长刘黎明代表县委巡察组分别向王兆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政协副主席王艳莉就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强调部署王兆建主持召开向领导班子的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作表态发言。

刘黎明指出,兴福镇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1261”工作思路,紧盯共同富裕示范镇建设目标任务,在促进经济发展、强化社会治理、优化基础设施等方面作出了一定贡献。但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引领高质量发展用心用力不够,公共服务质量与群众需求有差距,推动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足;深入落实“过程党建”要求不到位,农村党建薄弱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非公企业党建赋能产业链、激发产业新动能未走深抓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作风建设有差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县纪委监委机关或县委组织部处理。

刘黎明提出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二扛牢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突出党建引领,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衔接、一体推动和同步提升,全面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

李春超强调,兴福镇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对整改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对村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镇村要同负主体责任,推动一体整改。要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通过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提升一域治理,实现标本兼治。

王艳莉强调,兴福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组反馈的每个问题作为“必答题”,切实增强抓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把问题整改的过程作为弥补短板、堵塞漏洞、改进工作的过程,着力推动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全县“1261”工作思路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兴福镇各项工作,实现问题整改、制度建设、治理能力同步提升,以高质量整改成果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王兆建表示,巡察组向兴福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反馈的巡察意见,既充分肯定了全镇近年来在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又中肯地指出了全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提出了改进提升的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全镇今后的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镇党委将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尽快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镇、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效。

县委巡察组有关人员出席会议;兴福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县管干部、镇机关在编在岗全体同志、各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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