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进巡察机构工作作风,提升巡察工作能力,加强对巡察组工作情况的全面监督,促进依规依纪开展巡察,我县巡察机构制定了《中共博兴县委巡察组巡察后评估暂行办法》。今年4月,县委巡察办集中对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15个被巡察单位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方式,开展了“巡察后评估”工作。
通过对发放的450份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多数被巡察单位认真配合评价,对县委巡察组的工作作风和纪律执行情况感到满意。县委巡察办及时将评估情况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为加强巡察队伍管理提供有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