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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学习日”为纪检干部“充电蓄能”
来源: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9-04

      博兴县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推行“学习日”制度,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教育,努力推动监督执纪能力不断提升。

坚持每周学习“雷打不动”。把每周五确定为“学习日”,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不间断,新购置纪检监察业务类和其它政策法规类书籍1000余册,将“学习日”作为政策宣传日、纪律强化日、专题讲座日、经验交流日、业务扩展日、素质提升日,采取集中学习、轮流讲课、现场互动、当堂交流、随机提问等方式,达到了“一学六用”的效果,将学习日打造成纪检监察干部职工提升能力素质的有效平台。今年以来,共开展委机关集中学习20余次,取得了良好效果。

坚持业务学习“主题不变”。坚持把提升业务能力为重点,由班子成员和各室负责人带头,利用每周“学习日”开展“以案明纪”、“析案明理”的“每周一讲”大练兵活动,重点围绕监督监察、党风政风、信访举报等相关业务,采取“理论讲解+案例分析+现场点评”,变学文件、读材料、听讲话、记笔记为文字入眼、知识入脑、纪律入心,实现了学习工作“一体化”。同时还邀请了市纪委有关领导和县宣传文化部门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今年以来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专题交流培训4场次,有效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快速提升。

坚持线上线下“力度不衰”。针对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人员多且分散、组织培训难度大的实际,县纪委采取“一对多”、“多对一”的方法,实行常委包抓、业务室对口联络的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带领相关人员深入镇(街道)、部门进行面对面指导、手把手教学,现场解答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推动他们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同时,建立了县纪委工作群、纪检监察工作群等QQ、微信群,以及“博兴纪检”微信公众平台,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分享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相关文章150余篇,增强学习教育的趣味性、便捷性,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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