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我国从法律到实践上已经取得有益的做法与经验,这对于李传良同样适用。
国际追逃往往面临着千难万险。但再难再险,也挡不住追逃人员“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坚毅脚步。我国境外追逃工作主要采取引渡、遣返、异地起诉和劝返等方式。数据显示,2014年至2020年6月,我国通过各种方式,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7831人;其中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075人、“红通人员”348人、“百名红通人员”60人。
另外,是不是暂时抓不到人,就拿他的钱没办法了呢?当然不是。对贪污贿赂等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的,可以通过执法合作等方式加大追赃工作力度,追缴外流腐败资金;也可以中方提供证据材料,由合作国家依法查扣、冻结外逃人员赃款赃物;还可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裁定没收其境外资产。数据显示,2014年至2020年6月,我国通过各种方式,共追回外逃人员赃款196.54亿元。
奉劝包括李传良在内的所有外逃腐败分子,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务必看清形势、抛弃侥幸心理,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