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明确,重点地市党委书记是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带头靠前指挥,带头包案督办,带头攻坚克难,带动形成市县乡村“四级书记”齐抓专项斗争的格局。重点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抓紧抓好案件办理、源头治理等工作。对重点地市推进工作不担当不作为的,要依纪依法问责追责。
“‘打伞’的程度直接影响专项斗争的成效,‘伞’打得越深,犯罪分子缴械就越快。”会议要求各重点地市,对“有黑无伞”“大黑小伞”案件全面回溯核查,采取直查直办、异地办案等措施,确保查深查透;围绕黑恶犯罪组织是否与行业部门利益勾连、是否侵吞扶贫款等专项资金、是否在项目建设中克扣工资等问题线索,循线追查、扩线深挖,努力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瞿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