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近日,县纪委通报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分别是:
县残联工作人员宋柏良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宋柏良将应发放至残疾人家庭的20张多功能康复床违规发放给湖滨中心卫生院、县仁和医院。宋柏良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2年4月,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锦秋街道东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树强等2人违反议事规则问题。2018年10月,李树强、村“两委”委员李志强等人未召开村“两委”会和党员、村民代表大会,擅自决定以村委名义注册成立公司、转让股权、注销公司等,利用职权侵占村集体股份。2022年4月,县纪委分别给予二人党内警告处分。
兴福镇中李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平锋等2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09年至2017年,张平锋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财经纪律,个人保管村集体账目与资金,坐收坐支。中李村现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平月多年未缴纳土地承包费,拖欠村集体资金。2022年6月,县纪委分别给予二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拖欠的承包费已上交村集体。
上述问题违背党的初心使命,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镜、以案明纪,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做到牢记初心使命,履职尽责担当。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上下联动、持续加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镇(街道)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排查和整治系统、行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源头预防,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物业、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群众“急难愁盼”和社会普遍关注关切的重点领域,紧盯村级重大事项、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村级“三资”合同规范化,积极创新监督方式、优化工作机制,践行“一线工作法”,开展“下沉式”监督,充分发挥靶向监督、大数据监督作用,联动统筹、全力出击,以强有力的监督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地落实,力争做到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由点及面整治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