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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中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提醒函
来源:博兴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6-15       浏览量:1005 次

 各镇街道(工)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垂直管理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近年来,县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连续开展了多轮次的违规操办婚姻喜庆事宜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为巩固和深化专项治理成果,结合我县婚丧喜庆事宜传统习惯,明确列出“八严禁”负面清单,将报备制度和谈话提醒制度向基层进行延伸,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但是,近期纪检监察机关在信访举报、日常监督、检查察访、审查调查等工作中仍然发现有部分党员干部对有关规定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全范围内营造廉洁从政、厉行节约的良好风气,现就严禁党员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中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站在从严治党、密切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婚丧喜庆事宜各项规定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有关纪律规定、政策要求的宣传教育,将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要通过自查自纠、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等方式,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管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各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对党员干部报备事项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重申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八严禁”各级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各项规定要求,如实报告相关事宜,自觉遵守“八严禁”规定,依规依纪、从廉从简办理。

1、严禁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要严格控制婚庆事宜宴请范围和车队规模,宴请仅限“亲属、挚友”,车辆不得超过6辆

2、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下属单位和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发放请柬或发出通知;

    3、严禁占用公共场地搭棚支灶,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公共秩序;

4、严禁收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

5、严禁动用公款、公车、公物、占用单位食堂(餐厅)等公务资源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借用、占用下属和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车辆、钱物、餐饮场所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6、严禁在本单位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婚丧喜庆事宜费用。

7、严禁动用公职人员利用工作时间甚至职务身份帮忙操办;

8、严禁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通过受理举报、现场督查、明察暗访、舆论监督等方式,对本辖区、本单位内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纠正处理,对涉嫌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要强化责任追究,对监督管理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氛围。

 

                                中共博兴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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