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12月10日,九届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向博兴县涉粮工作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县级分管领导田道军全程参加反馈会议并就巡察问题整改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6日至10月31日,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对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局开展了专项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准确把握党委、政府和涉粮部门单位、国有粮食企业在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承担的使命任务,深入查找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履行涉粮职能责任等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着力发现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解决制约影响粮食购销领域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和深层次问题。
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组长杨新国主持召开向博兴县涉粮单位党组书记封子海、丁兴海、刘学刚、孙培国的反馈会议,出席博兴县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组长宋志强代表市委专项巡察组向博兴县涉粮工作有关部门(单位)集中反馈了巡察情况。博兴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传科主持反馈会议,博兴县分管领导田道军就督促指导整改作表态发言,封子海代表各涉粮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宋志强指出,近年来博兴县委县政府以及粮食主管部门能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粮食安全政策,积极开展地方粮油储备、夏粮托市收购等工作,指导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粮食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要求不够坚决。涉粮主管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不够有力,主动担当作为不足,工作配合衔接不够,未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储备粮保管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制度要求,落实安全储存责任不到位,轮换不规范,存在粮食安全和廉洁风险。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等处理。
宋志强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要加强对粮食业务工作研究安排,切实履行粮食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轮换的监督管理。二是县市场监管局党组要加大对粮食经营活动中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力度,对粮食收购计量器具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三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要加强与涉粮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增强涉粮执法主动性,切实履行粮食流通管理行政处罚权。四是县财政局党组要积极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加强涉粮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切实维护财政资金安全。
杨新国强调,各涉粮工作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相结合,实现问题整改、制度建设、治理能力一体推进、同步提升。要研究制定扎实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整改有力、有效、有抓手。要从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角度,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分析原因、查缺补漏、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实现整改标本兼治。
田道军表示,全面认领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抓整改。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来抓。强化责任落实,以最果断的措施抓整改。切实加强对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立足长效机制,以最扎实的效果抓整改。涉粮单位党组织要注重制度建设,既强化对涉粮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又要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深入分析研判,补齐制度短板,通过巡察整改推动制度完善。
封子海代表各涉粮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表示,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全盘认领,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完全认同、全部认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珍惜本次专项巡察整改巩固提升的机会,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工作。压实责任、标本兼治,从严从实构建长效机制。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反馈问题逐一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强化长效机制建设,扎牢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切实做到标本兼治、务实管用。
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博兴县纪委监委相关内设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科室负责人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